惠州市惠来商会办事机构设置与职能

  [日期:2020-03-09]   

   一、  办事机构的设置
  本会的办事机构在会长的领导下,各位副会长分工管理,秘书长负责协调,处理本会日常工作。具体设置如下四个工作机构:
  (一)  秘书处;
  (二)  经济与发展小组;
  (三)  宣传与组织小组;
  (四)  维权与公益小组。
  二、  各办事机构的职责
  (一)秘书处
  1、根据商会领导的意见,制定并实施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处理商会日常事务;
  2、处理商会有关往来电函、文件,并负责保存有价值的资料、电函、文件(含电子文件、图片等)等的建档、归档与保存;
  3、与会员保持经常联系,收集整理会员的建议和会员单位的信息资料,掌握商会的工作动态;
  4、负责筹划和安排商会有关会议和活动,包括会议和活动有关文件的起草等,做好各种会议记录,编制简报,落实商会有关决议;
  5、配合各会员开展活动,做好商会的整体协调工作;
  6、做好会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编印会员通信录;
  7、做好本会印章的使用、登记审批和保管工作;
  8、负责做好接待工作;
  9、负责商会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10、负责商会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管理工作;
  11、负责会长、副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与发展小组
  1负责研究和探讨“以商养会,以会促商”的问题,提出可行方案;
  2组织和管理商会的经济实体,增加商会收入,为商会发展提供经济保障;
  3、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负责催收会费;
  4、做好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各项经费来源的征集工作,接受有关赞助;
  5、配合理事会和上级审计部门做好财务监管和审计工作;
  6、根据商会工作安排,提出组织会员进行各类商务考察的建议方案;
  7、组织会员开展市场考察和调研工作,协助会员寻找商机,帮助会员企业做强做大。
  (三)宣传与组织小组
  1、责联络商会会员及在惠各界惠来籍人士的联络、沟通,促进相互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
  2、加强商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邀请有关领导考察会员企业,以利于得到政府的支持和关心;
  3、负责联络各省、市在惠商会,增进兄弟商会的支持和关心;
  4、负责会刊的编辑、发行。负责商会网站的建设、编辑、运转及管理工作;
  5、负责对会员宣传商会章程、党和国家政策法规;
  6、组织会员举办讲座、学习会、培训班等,提高会员经营、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
  7、宣传会员和在惠各界乡亲建功立业的先进事迹,宣传会员单位参与各种公益事业和回馈桑梓的善举,弘扬惠来商会精神,培养惠商文化,塑造惠商品牌;
  8、    联络新闻媒体,做好商会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维权与公益小组
  1、负责商会涉及有关政策、法律的咨询、培训和资料库的建设;
  2、负责聘请法律顾问并保持经常联系,及时为会员企业依法维权、解决经济纠纷;
  3、负责对会员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做好调解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4、组织参与商会规章、协议、合同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的制定、修改、监督实施;
  5、会同经济与发展小组对本会会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对遇到重大灾祸的在惠惠籍同乡提出救助意见,并代表商会进行慰问;
  7、组织会员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活动,树立商会的良好形象,扩大商会在社会上的影响。

 

                       惠州市惠来商会

                          0二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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