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喜获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扶持专项资金30万元

  [日期:2013-05-10]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政厅组织了2012年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报,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二个第三方代理机构分别负责受理社会组织的申报、初审和终审,由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竞争性评审评分要点,择优选择不超过360家社会组织实行分类扶持,在全省1084家社会组织的申报角逐中,我会秘书处组织的申报获得最高扶持三十万,目前在惠州市的社会组织中为首家。我会获得扶持资金将按政府要求,全部用于:主要社会服务,特别是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会员诚信自律,依法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反映会员企业的合理诉求,扩大就业机会,促进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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