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员企业及其他惠来籍企业互助互利、合作双赢倡议书

  [日期:2012-09-15]   

各会员企业、其他惠来籍各企业:

  惠州市惠来商会的成立,给我们惠来人在惠州的企业发展提供了一个交流、沟通、合作、共赢的平台,根据201299日商会会长会议精神,为了让惠来籍各企业充分利用这个平台,相互了解、相互支持、共享资源、共谋发展,携手开创合作双赢的新局面。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商会各会员企业要善于利用商会这个发展平台,随时交换经济、文化、交通、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信息,使会员企业在资源方面互相取剩补缺。促进会员企业将剩余资源有偿或无偿提供给需要、缺乏该方面资源的会员企业以及其他惠来籍各企业使用,充分发挥闲置资源的作用,达到彼此信息共享、资源互补,把握商机,发展壮大好双方企业之目的。
  二、商会会员企业以及其他惠来籍各企业,若在工程、贸易、加工、服务等业务方面有商机,在市场同等价格、同等质量、同等效率的情况下,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最大限度优先与本县籍对口企业洽谈交易。对口企业应重诚信,保证业务保质保量保时,使对方企业满意。
  三、商会会员企业在与其他惠来籍企业发生业务关系时,在保本盈利情况下,应给予合作企业最大限度的优惠,体现商会会员企业的大度。更好凝聚惠来人的合力,提高惠来商会的声望。
  四、在发生业务过程中,若双方出现分歧,应本着理解、宽容、互利的精神,双方心平气和的进行协商解决。若双方难以达成协议,可提请商会,由商会协调组帮助协调裁决,达到消除分歧,和谐、双赢的目的。
  五、商会会员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若遇到重大变故或特殊困难,可向商会报告。商会将根据发生的情况,积极组织协调;发动会员企业,发挥集体力量,帮助会员企业克难攻坚,共谋发展。
  六、商会会员企业以及其他惠来籍各企业,利用商会平台信息发展业务,在自己企业发展,赢取利润的同时,要不忘为商会作奉献,加强商会运转、发展,支持家乡公益事业,提高商会的社会形象。
  以上倡议,希望商会会员企业及在惠州市的其他惠来籍企业热烈响应,互相支持、互助互利、合作双赢。

 

惠州市惠来商会

0一二年九月九日

 

附:

惠州市惠来商会联系电话:0752-781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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